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煤中全水分测定方法国家标准
2024-10-22

全水分测定方法的国家标准,主要针对煤中全水分的测定,是煤质评价的主要指标之一,也是煤炭计量和计价的重要依据。以下是煤炭化验设备厂家-鹤壁华诺煤检仪器小编对全水分测定方法国家标准的详细归纳。

一、主要标准

●GB211-63《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》:该标准于1963年制订,并在1979年和1984年进行了修订。这些修订旨在提高全水分测定的准确性和测试速度。
●GB211-87及其修订说明:针对原标准中存在的问题,如破碎设备没有严格规定导致水分损失、不同方法间测定结果差异大等,进行了进一步修订。修订后的要点包括确立通氮干燥法作为仲裁方法、规定使用专用密封式破碎机以避免水分损失、取消原标准中的部分方法等。
●GB/T211-2007:该标准代替了GB/T211-1996,详细规定了测定煤中全水分的试剂、仪器设备、操作步骤、结果计算及精密度。其中,在氮气流中干燥的方式(方法A1和方法B1)适用于所有煤种;在空气流中干燥的方式(方法A2和方法B2)适用于烟煤和无烟煤;微波干燥法(方法C)适用于烟煤和褐煤。以方法A1作为仲裁方法。

●GB/T 211-2017:此标准进一步细化了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,包括氮气干燥法和空气干燥法的具体适用条件和操作步骤等。

二、主要测定方法

目前,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主要遵循GB/T211系列标准,其中包含了多种测定方法,适用于不同煤种和测定需求。具体来说,主要方法包括:
1.氮气干燥法(方法A1和方法B1):适用于所有煤种。
●方法A1:两步法,首先在温度不高于40℃的环境下干燥煤样到质量恒定(测外在水分),再将煤样破碎到粒度小于3mm后在氮气流中于(105~110)℃下干燥到质量恒定(测内在水分)。
●方法B1:一步法,直接在氮气流中于(105~110)℃下干燥称取的一定量的粒度小于6mm的煤样到质量恒定。
2.空气干燥法(方法A2和方法B2):适用于烟煤(易氧化的煤除外)和无烟煤
●方法A2:与方法A1类似,但第二步是在空气流中干燥。
●方法B2:一步法,直接在空气流中于(105~110)℃下干燥称取的一定量的粒度小于13mm(或6mm)的煤样到质量恒定。

3.微波干燥法(方法C):适用于烟煤和褐煤。通过微波使煤中水分子高速振动产生摩擦热,使水分迅速蒸发。

三、仪器设备与试剂

●仪器设备:包括空气干燥箱、通氮干燥箱、浅盘、玻璃称量瓶、分析天平、工业天平、干燥器、流量计等。

●试剂:氮气(纯度99.9%,含氧量小于0.01%)、无水氯化钙(化学纯,粒状)、变色硅胶(工业用品)等。

四、测定步骤与注意事项

在进行煤中全水分测定时,无论采用哪种方法,都需要遵循以下基本步骤和注意事项:
1.煤样制备:
●煤样应破碎至适当的粒度,通常要求通过0.2mm筛分。
●煤样制备过程中应使用专用密封式破碎机,以避免水分损失。
2.干燥与称量:
●根据所选方法,将煤样置于干燥器或加热器中。
●控制适当的温度和时间,使煤样中的水分完全挥发。
3.称量
使用分析天平准确称量煤样的初始重量和干燥或加热后的重量。
4.结果计算:
●根据质量损失计算出煤中的全水分含量。
●计算公式为:全水分含量(%)=(干燥后质量-干燥前质量)/干燥前质量×100%。
5.注意事项:
●测定过程中应严格控制环境温湿度的稳定。
●煤样粉碎的细度和称重的准确性对测定结果有重要影响。

●遵循国家标准中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步骤,以确保测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。

综上所述,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国家标准是煤炭行业的重要规范之一,为煤炭的质量控制和计价提供了重要的依据。在实际应用中,应根据煤种和测定需求选择合适的测定方法,并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操作和计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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